广西民族大学地处广西首府南宁,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52年,现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全日制在校生4.3万余人。校园环境优美静谧,建筑风格古朴典雅,人文氛围深厚浓郁,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是广西民族大学富有办学特色的教学科研单位,形成完整的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人才培养体系,建有民族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民族学学科为广西高峰学科、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特色专业,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精品课程,秉承民族性、区域性、国际性办学定位,在中国南方、东南亚民族学人类学研究领域享有较高学术声誉。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现有教职工80余人,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阵容齐备;建有23个科研平台、民族博物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验馆)、专业资料室、田野调查实验室等丰富教学科研资源,深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南方民族历史文化、东南亚民族社会、人类学、社会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乡村社会治理等研究领域,面向党政机关、文博文旅、基层治理、民族工作、教育系统从业人员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为区域民族社会发展输送高层次专业人才。
为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加快培养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满足民族工作、文博文旅、基层社会治理、教育等行业从业人员终身学习与专业提升需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院工作实际,自2025年起,学院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招生学科包含民族学(030400)、中国史(060200)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一、招生专业及主要研究方向
(一)民族学(学科代码:030400)
主要研究方向: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南方民族历史文化、东南亚民族与社会、人类学、民族理论与政策、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社会治理等。
统考说明:本学科仅需参加外国语(英语)全国统一考试,无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试大纲采用《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第六版)。
(二)中国史(学科代码:060200)
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南方民族史、近现代区域社会史、东南亚中外关系史、历史文献与地方文化、文物与历史文化遗产研究等。
统考说明:本学科需参加外国语(英语)全国统一考试以及历史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英语考试大纲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第六版),历史学综合考试大纲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历史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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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代码 |
学科 名称 |
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科目 |
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及指南 |
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科目 |
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及指南 |
030400 |
民族学 |
英语 |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第六版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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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00 |
中国史 |
英语 |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第六版 |
历史学 |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历史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第二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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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拥有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三年以上(含三年)或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
3. 在民族学、社会学、历史学、文博非遗、民族事务、社会治理等相关领域的教学、科研、文博、管理实践方面做出一定成绩,经审核确认具备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具有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能力。
三、报名程序
报名程序包括资格审查、信息采集和正式入册环节。
申请人向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复审,复审通过后,将通过广西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s://jxjy.gxmzu.edu.cn/jxjyxy2/tlss.htm公布通过资格审查者名单,申请人可自行查阅。资格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本人所获得的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各1份;国外或境外的学位证书则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复印件1份。
3. 广西民族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4. 本人在民族学、中国史及相近专业领域教学、科研、文博、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佐证材料(论文、专著、课题、获奖证书、成果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广西民族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知情承诺书(附件2)
申请人通过学校审核后,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s://tdxl.chsi.com.cn)注册,并按学校要求,参加现场照片和指纹信息采集(时间另行通知);材料核对无误后本人签字确认,成为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册人员。
四、学习年限与学费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习年限从申请人现场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查开始计算,最低学习年限为 3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5 年。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通过课程学习考试,民族学需通过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中国史需同时通过外国语(英语)、历史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基本年限为 2 年,最长为 3 年;第二阶段为学位论文阶段,基本年限为 1 年,最长为 2 年。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未能通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二)学费标准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同意备案,学费总额为3.5万元/生。分段收取,第一阶段学费标准为2.1万元/生,费用不含参加国家统一考试报名费,入学时学费一次性缴清;第二阶段学费标准为1.4万元/生,在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后一次性缴纳。学费由申请人本人在学校财务处缴费平台上缴纳,缴纳办法为:
用微信APP搜索 “广西民族大学数智财务” 微信公众号或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进行关注。在公众号中选择“个人中心”→输入“学号”和“密码”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点击“交费/付款”→学费缴费,仔细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和缴费信息,勾选需要缴纳的费用,点击费用右侧的编辑功能可以修改缴费金额,确定缴费金额后,按系统提示进行缴费。

“广西民族大学数智财务” 微信公众号
五、学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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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民族学(030400) |
中国史(060200) |
(一)课程学习 |
申请人采用线上学习和线下专题研讨相结合的方式,依托学院民族学优质师资、田野案例、民族博物馆资源开展课程学习,依据民族学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课程设置兼顾理论基础、田野调查方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南方与东南亚民族研究、非遗保护、社会治理等实务内容。 |
申请人采用线上学习和线下专题研讨相结合的方式,依托学院中国史优质师资、历史文献、田野案例、民族博物馆馆藏资源开展课程学习,依据中国史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课程设置兼顾史学理论、历史文献研读、区域与民族史研究、文物与文化遗产、中外关系史、地方史志实务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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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学位水平考试 |
申请人在学习期间需报名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本学科不设置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通过该项考试为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条件之一。 |
申请人在学习期间需报名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历史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两门统考均通过为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条件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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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硕士学位论文 |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和全部课程考核后,学院安排民族学学科硕士生导师开展一对一指导,可结合自身岗位实践开展选题,围绕民族历史文化、非遗保护、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东南亚民族研究等方向开展研究;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学位论文撰写、答辩等工作,具体流程参看本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鼓励结合工作实践开展田野调查,产出兼具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的研究成果。 |
申请人通过两门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和全部课程考核后,学院安排中国史学科硕士生导师开展一对一指导,可结合自身岗位实践开展选题,围绕中国南方民族史、近现代区域社会史、东南亚中外关系史、历史文献与地方文化、文物与历史文化遗产研究等方向开展研究;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学位论文撰写、答辩等工作,具体流程参看本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鼓励结合岗位开展史料整理、田野调查,产出兼具史学价值与现实意义的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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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位申请条件
学习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和规定按《广西民族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管理办法》(民大研〔2025〕6号)和民族学、中国史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确保提供的学位证书、个人材料、学位论文等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直至撤销已授予的硕士学位并收回已颁发的学位证书。
(二)申请人无我校硕士研究生学籍,在读期间的书籍资料费、田野调查经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听课、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差旅、食宿等其它费用需自行解决。
(三)我校及学院以网站通知或公告、电话、邮箱、QQ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申请人的相关信息、通告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申请人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或者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向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由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送交继续教育学院审批,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缴费用不予退还。若未申请,在每个阶段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相应学习任务的(第一阶段未通过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或未完成课程学习、考核;第二阶段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视为自动退出,所缴费用亦不予退还。
(五)为严肃学校招生管理秩序,防范招生诈骗,维护我校形象和声誉、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请广大申请人增强防范意识,随时关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及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官网。
(六)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若后续国家有新政策出台,以新政策为准。
(七)本简章由广西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共同负责解释。
期待与您携手,深耕民族学、中国史研究,开启学术新征程!
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老师、廖老师
联系电话:0771-3265606
咨询QQ:1021462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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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声明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使用“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名称、校徽、校训等标识,在各类网络平台创建账号、群组或开展经营活动。对擅自使用学校及学院名义及标识的侵权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因侵权行为导致的一切纠纷与后果,均由侵权方自行承担。请广大学员务必提高警惕,通过官方渠道获取信息、办理事务,共同抵制网络诈骗行为。学校、学院将全力保障同力申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为学员营造安全可靠的学习环境。
附件:1.广西民族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广西民族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知情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