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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接收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2026年05月29日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路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以及《广西民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民大发〔2021〕59 号),结合我院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本细则。

一、拟接收专业及名额

我院社会学、历史学专业接收学生转入。具体接收名额以每年学校教务处公布的人数为准。我院民族学专业为特殊专业,不办理本科生转入转出手续。

二、接收条件

我院社会学、历史学专业接收普通转专业、跨批次优秀学生转专业的申请。

三、考核与录取

根据学校规定时间和学院的具体工作安排,公布考核办法,发布信息,接收并审核申请材料,接受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学生进入综合素质考核程序。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并具体实施对转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考核。

(一)考核方式

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考核时长为 20-25 分钟。以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态度、人文素质、心理健康状况等。申请人可根据个人情况陈述学习情况、学习基础、申请转专业理由、展现对申请专业的理解、未来规划等。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 100 分。

(二)汇总并公布结果

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的课程成绩、学院考核成绩及平时表现等情况做出综合评定,按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由学校最终审定并进行公示。

四、工作监督

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全校公开,接受全校师生监督。按照学校文件的相关要求,对转专业学生进行学习及学分管理。

本细则由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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