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民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我院组织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现将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包括:报名号、考生姓名、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外语水平、科研水平等,公示时间为3天(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0日),公示材料原件及扫描件放在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10办公室,公示期间可前往查阅,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0771-3265606,邮箱:ms.401@163.com。
若对公示材料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10办公室反映。也可将意见署名后发送至上述邮箱。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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