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大研〔2023〕57号),参照《广西民族大学博士学位评定标准及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评定标准及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严格开展了一系列学位申请评定及审核工作。
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我院2023届第二批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2月7日到12月11日,共3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申请学位研究生的情况持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11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反映到研究生教学办杨老师处,联系电话:0771-326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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